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發展,許多民眾出門都會戴口罩做為防護,不過各地區陸續發現口罩隨意棄置。為此桃園市政府環保局將針對醫院及交通場站周邊、鄰近停車場等區域,展開稽查,發現民眾隨意棄置口罩,將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
環保局長呂理德表示,一般民眾使用後的口罩,可以併同一般垃圾,丟到垃圾桶內。目前因為全國各區陸續傳出有口罩亂丟情況,因此配合環保署加強宣導廢棄口罩勿亂丟及加強稽查。
環保局表示,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規定,隨意棄置垃圾將可處新台幣1,200到6,000元罰鍰。有鑒於廢棄口罩如果亂丟將引發民眾恐慌,後續如有民眾經本局稽查隨意棄置口罩,將依法開罰,請民眾務必配合。呼籲民眾,廢棄口罩不亂丟,用畢可先摺好收放,再至鄰近垃圾桶丟棄。
環保局表示,首波稽查重點將在醫院及交通場站周邊、鄰近停車場等區域,環保局也課予上述管理單位環境清潔之維護責任,管理單位如未妥善管理所轄環境區域之清潔與衛生,也將受廢棄物清理法處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