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近日接獲觀光旅館業者申請108年度地價稅及房屋稅課稅明細表,欲向交通部觀光局申請「必要營運負擔補貼」,稅務局說明申請方式如下圖。
稅務局表示桃園市之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共223家,以某業者為例,其108年供觀光旅館或旅館直接營業使用之地價稅稅額190萬餘元及108年房屋稅稅額362萬餘元,其可獲補貼金額約153萬元。
倘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可撥打地稅局服務電話,將有專人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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