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加碼補助海砂屋 以自主更新辦理重建

by 責任編輯郝玉明
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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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鼓勵桃園市境內海砂屋由住戶以自行實施都市更新方式辦理重建,桃園市政府發布「桃園市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自行實施都市更新補助計畫」,由桃園市政府加碼補助經費,協助民眾加速重建,以維護居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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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加碼補助經費,協助民眾加速重建,以維護居住安全。示意圖:本報資料照

住宅發展處處長莊敬權表示,本次補助對象以自行實施重建之都市更新會為限,建築物須符合桃園市政府認可之專業鑑定單位鑑定之海砂屋;補助內容包含更新會行政作業費、擬訂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費用,減輕自主更新於重建前規劃作業費用負擔。
莊敬權進一步說明,本次補助計畫是依「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作業須知」辦理,民眾須依前開作業須知規定,先申請中央補助並獲核准函,才能申請本補助計畫;補助金額則是依中央核定補助金額,再由桃園市政府加碼相同經費補助,惟其補助金額上限不逾辦理都市更新事業規劃總經費之45%。
若民眾想進一步瞭解內容,可至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網站首頁→業務資訊→都市更新科→桃園市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自行實施都市更新補助計畫,查閱相關資訊,或電洽市府住宅發展處都市更新科(03)332-4700分機3101-3108。桃園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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