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晚間,桃園警分局景福派出所接獲民眾報案,指稱新民街有一名男子在路旁停放的機車旁逗留,疑似想打開置物箱偷取東西。
受訪人:景福派出所所長吳政哲
副所長張峰翊及警員林怡菁立即趕到現場,發現該名朱姓男子正與機車車主在爭執,經員警盤查,在朱男口袋起出黃色護目鏡一副,被害人當場指認是他所有,朱男的態度才軟化下來,但他仍堅持已經向被害人道歉, 對方不原諒他也沒辦法,被害人覺得好生氣,怎麼偷了東西道歉就沒事,如果不是當場發現,還不知道又有多少人要受害,員警糾正朱男的態度,並將其帶回派出所內,依法移請偵辦。桃園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