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站停靠區標準化 維護道路交通順暢民眾安全

by 責任編輯郝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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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公車候車民眾安全,維護道路交通順暢,桃園市政府交通局全面清查桃市公車站位公車停靠區劃設情形,目前已經完成中壢區10處公車站格位劃設作業,後續將逐區調整公車站位標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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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公車候車民眾安全,維護道路交通順暢,交通局規劃調整公車站位標線,目前已經完成中壢區10處公車站格位劃設作業。圖:交通局提供

交通局表示,公車站牌設置時,應配合劃設公車停靠區,但過去總會尊重站牌周邊住家的意願,改為劃設禁止臨時停車線或禁止停車線,甚至維持既有路面邊線等權宜措施,紅線是所有車種皆不得臨時停車,依規公車也不可於紅線臨時停靠,以致公車於紅線臨停載客時,遭到民眾檢舉,造成客運業者營運上的困擾,經議員反映此類情形後,交通局已著手逐步勘查及檢視各區公車停靠區劃設情形。
交通局指出,考量民眾法治觀念日益健全,地方民意亦充分支持落實法規規範下,交通局針對以往僅有劃設紅線的公車站位,改以3公尺*12公尺的標準公車停靠區,並於公車格位前後各劃設4公尺禁止臨時停車線(紅線),以保持公車進出站位應有的20公尺淨空範圍,現已完成中壢區領航北路、新生路、環北路、榮民路及環中東路等路段10處公車站位,後續將逐區調整公車站位標線,以保障公車候車民眾安全,維護道路交通順暢。

交通局表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消防栓、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所謂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係依據交通部107年6月21日交路字第1070014245號函釋,以招呼站牌為起算點前後10公尺。提醒大家勿將車輛停於公車站旁,避免影響客運停靠與市民搭乘大眾運輸權益。桃園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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