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度租金補貼第二次受理即將於1月18日起至2月5日止開放申辦,本次提供「租金補貼」申請名額2,833戶,公所未開放受理申請,臨櫃請洽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另可採線上或郵寄申請。
住宅發展處表示,109年8月份租金補貼第一次受理複審結果公文也將於近期陸續寄出,如民眾收到公文後為複審合格戶數外者,將自動移轉民眾第一次申請資料至第二次受理申請系統資料庫重新審查,如收到函文後有資料異動或需放棄者,請於期限內與住宅發展處聯繫更正或提出放棄切結。
住宅發展處指出,另租金補貼放寬限定只要在桃園市租賃房屋者皆可申請,不受設籍桃園市限制,另放寬家庭成員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3萬8,203元,申請人家庭成員均無自有住宅、每人平均動產低於22萬5,000元、非住宅之不動產價值低於540萬元者均可提出申請。如單身且未滿40歲者,每戶每月最高可補助3,200元、單身40歲以上或非單身者每戶每月最高4,000元。
住宅發展處提醒,申請民眾須留意簽訂租約出租人不可為申請人之直系親屬,且租賃契約內容、簽名及用印等皆不可未經房東同意擅自填寫,以免觸犯偽造文書等相關刑罰責任。
為配合防疫措施,受理期間民眾可儘量採線上申請或採郵寄方式,避免臨櫃送件,減少疾病傳染風險及等候時間,如有相關問題,請撥打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諮詢電話:(03)3324700轉5。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