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55家委託汽車代檢廠2月10日至2月16日春節連續假期及2月27日至3月1日和平紀念日連續假期期間,停止受理車輛檢驗服務,並自2月17日及3月2日起恢復車輛檢驗業務。另2月20日為春節連續假期之補行上班日,依據委託汽車檢驗合約書第五條第三項規定,遇星期六調整上班,則代檢時間至下午五時整,不開放夜間檢驗。
桃園監理站提醒民眾,車輛須於行車執照指定檢驗日期前後一個月內(出廠年份逾10年之營業大客車及罐槽體車於指定檢驗日期前一個月內)辦理定期檢驗,如車輛檢驗應到檢日最後一天介於連續假期期間,得順延至假期後第一個上班日(2月10日起至2月16日順延至2月17日、2月27日起至3月1日順延至3月2日)辦理檢驗,如逾期辦理者,仍將依法舉發逾檢罰鍰。如車輛定期檢驗日期將屆,請於假期前儘速辦理,以免假期後第一個上班日(2月17日及3月2日)檢驗車潮擁擠,延誤辦理以致逾檢罰款。
桃園監理站站長黃成民指出,桃園市、新竹縣、市及苗栗縣有102家汽車代檢廠,為避免檢驗車潮,建議民眾多利用車輛代檢服務,相關資訊可於監理服務網站查詢代檢廠地址、電話及每日驗車餘額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