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籍密醫非法執行醫美業務 衛生局籲愛美人士尋求專業

by 記者邱怡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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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於109年8月底接獲民眾陳情,龍潭區有越南籍人士於民宅處疑似執行醫療行為,衛生局於109年9月8日請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協助偵辦疑似密醫案件,並於110年2月1日會同龍潭警分局共同執行搜索,查獲越籍配偶執行醫學美容外科醫療業務違法案件,全案已由司法單位進行偵查。

衛生局與龍潭分局2月1日查獲一名越籍配偶執行前開違法案件。圖:衛生局提供

衛生局與龍潭分局2月1日查獲一名越籍配偶執行前開違法案件。衛生局表示,該名女子不具醫師資格,現場坦承提供醫療項目有隆鼻、雙眼皮、玻尿酸、肉毒菌液、消脂針等醫療侵入性服務,稽查人員在美容工作室查獲麻醉藥物、止痛藥、抗過敏藥、電燒針等多項醫療器具及藥物,全案將移請桃園地檢署後續偵辦。

現場查獲越籍密醫之非法進口醫療儀器、藥品、針頭。圖:衛生局提供

衛生局長王文彥說,醫師法第28條規定,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執行醫療業務者,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未具醫師資格者,私自為民眾進行醫療業務行為,違反醫師法第28條規定。合法醫療機構應刊登醫療機構名稱、開業執照,醫療人員應配戴執業執照,且醫學美容使用針劑治療、雷射治療、超音波治療及手術治療所使用的藥品與醫療器材,應為我國合法許可產品。

現場查獲越籍密醫之非法進口醫療儀器、藥品、針頭。圖:衛生局提供

王文彥強調,民眾尋求醫療服務需「停、看、聽」,停,民眾可以請醫療機構指出藥品及醫療器材標示上的許可證字號;看,運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的「西藥、醫療器材、含藥化粧品許可證查詢」系統網頁查詢相關資訊,確認產品登錄核准的資料;聽,妥善與醫師溝通,確實瞭解療程效果,選擇適合的醫美療程,切勿輕信形形色色的醫療廣告或行銷手法而衝動接受醫療服務。

影片:衛生局提供

民眾有醫學美容或皮膚問題,請找合格相關專科醫師,勿因價格低廉選擇密西醫,以免器械消毒不完全,增加各項傳染病風險(如C肝),及後續可能衍生醫療糾紛事件。如果對美容醫學有相關疑問的民眾,可至「衛生福利部醫事司美容醫學資訊專區」來查詢相關法令及衛教資訊,或向衛生局檢舉及查詢,以免造成生命健康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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