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宅改為營業用或出租他人 次期恢復一般用地課徵稅率 記者傅聖仁 2021-03-11 07:03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近日接獲民眾來電詢問,原本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的土地,預計將地上房屋變更為營業使用,是否會影響地價稅課稅? 自宅改為營業用或出租他人,條件消滅次期恢復一般課徵稅率。示意圖:截自pexels 地稅局指出,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如已變更為營業使用或出租他人,已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應自適用條件消滅次期起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地稅局特別提醒民眾,若要註銷營業登記或出租終止恢復自住使用者,請於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重新提出申請,當年即可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2‰課徵地價稅,如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期開始適用。 標籤桃園地稅局桃園新聞自宅優惠稅率2‰註銷營業登記 Share FacebookTwitterLINECopy URL 相關新聞 桃園地稅局邀民眾節能減碳 申請電子稅單抽好禮 記者黃馨儀 - 2024-02-07 桃地稅局1/28歲末揮毫活動 捐雲端發票換好禮 2024-01-02 雲豹霍華德猛攻36分17籃板 不敵攻勢四連勝失之交臂 2023-02-27 柔道黑帶原鄉女警陳于書溫情服務民眾 鼓勵少年奮發向上 2023-02-27 桃園大廟開漳聖王繞境嘉年華 鄭文燦暢談舊城歷史 2022-10-29 桃園客家傳統音樂節 600人歌謠傳唱爭奪冠軍榮耀 2022-10-29 您可能喜歡 【有片】員警喬裝陪同遭詐被害人付錢 一網打盡取款車手 2024-05-02 桃園暑假樂桃趣5/6報名開跑 提升科技與人文素養 2024-05-02 桃園又停電 大園2615戶受影響 2024-05-02 家具行旁藏天九牌賭場 桃警破門逮71人 2024-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