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08日 星期三

桃市推「18歲公民權」為民法展開新篇章

桃園市長鄭文燦28日上午前往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出席青年節「18歲公民權」青年宣言記者會,鄭文燦表示,本次由桃園市青年諮詢委員會、台灣青年民主協會及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等所共同發起的「18歲公民權」青年宣言聯署運動,期盼透過校園扎根的方式,讓支持投票權下修至18歲的議題在年輕人中形成共識。目前民法已將成年的定義下修為18歲,預計將有400多項法律須配合修改,市府也將檢討有關年齡的相關規定,讓18歲這個基準點在各種規定中落實,他也會全力支持這項活動,讓18歲公民權的落實,成為台灣邁向成熟民主國家的重要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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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長鄭文燦28日上午前往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出席青年節「18歲公民權」青年宣言記者會。圖:市府提供

鄭文燦說,憲法與民法是許多基本權利的法源,其中民法歷經多人的努力,已將成年的定義由20歲下修為18歲,並即將於2023年實施,讓18歲年輕人在工作上、生活上及學習上獲得完整的人格,得以行使自己的權利並負擔起相關的法律或社會責任。

 
           

鄭文燦指出,公民權下修至18歲的活動推動已久,該活動本身不僅是一個很好的公民教育,也可讓台灣的民主不再有年齡歧視,並符合世界上公民權下修的潮流。公民權包括投票權及參政權等兩部分,其中投票權的修正在政黨間有較大的共識,但仍需要透過相當的努力形成多數社會共識,修憲才會成功;參政權的部分在各政黨間仍有不同意見,包括透過修憲或另以法律定之等有不同的提案,但無論如何,都需要透過成熟的辯論、聆聽年輕人的聲音,與社會產生良性的溝通與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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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長鄭文燦28日上午前往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出席青年節「18歲公民權」青年宣言記者會。圖:市府提供

台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張育萌強調,民法在1929年制訂,迄今已有90年的歷史,當時以20歲以下的年輕人民智蒙昧未開為由制訂20歲以上為成年,但台灣現代的18歲年輕人不僅充滿豐富的創造力,可以自己組織各項活動,在各項領域也都有傑出的表現,因此,立法院在去年三讀通過通過「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成年年齡由現行20歲下修為18歲,並於2023年1月1日施行,為民法展開新的一頁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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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長鄭文燦28日上午前往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出席青年節「18歲公民權」青年宣言記者會。圖:市府提供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秘書長劉志洋另外表示,透過共同制定、共同執行、共同檢視公共政策與社會議題的發展,青少年也可以成為國家的夥伴,「18歲公民權」就是這樣的一個議題,需要青年夥伴站出來、把你們的心聲說出來,完成「投票權」這最後一塊拼圖的那一天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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