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長鄭文燦7日上午主持市政會議,聽取桃園市政府經發局「申請特定工廠納管及輔導進度報告」專題報告後表示,《工廠管理輔導法》自109年3月20日施行,低汙染之既有未登記工廠,依法需於111年3月20日前,向市府申請納管,依程序提出改善計畫,改善完成後,於10年內取得特定工廠登記,20年內取得土地及建築物合法使用。鄭文燦請經發局持續輔導未登記工廠,協助低汙染業者全面納管,輔導非屬低污染業者依限辦理轉型、遷廠或關廠,以保護生態環境。
鄭文燦指出,《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重點包含不能新增未登記工廠、工廠需全面納管、非屬低污染工廠需申請轉型、遷廠或關廠計畫、特定工廠用地需合法等,市府將持續就地輔導業者,讓其能合法經營,維持產業發展與調和國土規劃。為提升對於業者的服務,市府於110年1月1日在經發局成立「工業行政科」,新增人力加速審理申請案、建置GIS圖資系統、成立專家輔導團隊、設置諮詢服務專線,加強相關輔導措施,輔導業者針對環保、消防、水務等事項提具改善計畫。未來將以尊重經濟發展、兼顧環境保護為原則,對於未登記工廠持續輔導協助,讓工廠能在兼顧公安、環保的狀況下持續經營。
經發局長郭裕信說,桃園市列管105年5月20日以前新增的未登記工廠合計2,874家,其中,已申請納管的有409家,已取得特定工廠登記的有378家(原臨時工廠轉特定工廠),無法申請納管的有120家。未來經發局將以4大方針,加速工廠納管,第一,針對尚未申請納管的業者,進行輔導訪視,協助其納管;第二,願意接受納管者,協助其撰寫改善計畫書,輔導落實公安、環保政策;第三,針對未登記的工廠,建立GIS圖資系統,便於未來管理與稽查;第四,無法申請納管或轉型者,輔導依限退場。
郭裕信強調,為加速輔導農地工廠合法納管,經發局網站建置特定工廠登記網路專區,並設有納管網路e指通線上申辦管道、免費諮詢服務專線0800-056880,市府1樓亦設置單一窗口,便利業者取得相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