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疫情嚴峻,自即日起至110年5月28日止,桃園市政府暫停消費者保護業務措施。
一、暫停辦理臨櫃消費問題諮詢,如有消費問題諮詢,請用手機、室話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或可洽詢桃園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電話03-3322101分機5715);亦可撥打1999轉接桃園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
二、暫停辦理臨櫃消費爭議申訴(調解)案件之受理:請消費者以線上申請或郵寄「桃園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7樓、傳真電話03-3391709申訴(調解)資料表等方式進行申訴。
三、暫停此期間召開之消費爭議協商(調解)會議,此類會議將視疫情狀況,另發開會通知單擇期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