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國內疫情警戒標準提升至第三級,移民署基於防疫優先,為減少人員移動,以降低染疫風險,即日起針對在臺居留效期即將到期的外來人口,實施自動延長30日效期措施;另對於原經許可延長離臺及停留效期即將到期的外來人口,暫緩到移民署各服務站辦理延期停留,等疫情緩解後再行補辦。
桃市服務站表示,此項措施對於居留效期即將到期者,不限次數自動延長居留期間30日,實施期間到疫情警戒標準降為第二級日起30天止,屆時民眾再至服務站辦理延期居留即可;外來人口停留效期即將到期及原經移民署許可延長離臺者,也可以暫時不用到各服務站辦理延期停留及離臺手續,等到疫情警戒標準降至第二級隔日起10天內,符合延期資格的外來人口,只要準備相關文件再至服務站補辦延期停留即可,如果不符合申請延長停留及離臺期限規定,在疫情警戒標準降為第二級的隔日起10天內,可直接到機場辦理相關手續後離境,該段時間都不算逾期居留或停留,也不必到服務站辦理離臺手續。
移民署桃園市服務站主任黃英貴表示,此項措施之多語版資料,可在服務站臉書下載,呼籲民眾多加運用及宣導。服務站將密切注意疫情發展,隨時更新防疫資訊,並請民眾務必配合相關防疫措施,共同嚴守健康防線。另外提醒如出現疑似症狀,應確實配戴口罩,就近至指定社區採檢院所就醫,且不得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就醫時請主動告知接觸史、旅遊史、職業暴露及身邊是否有其他人有類似症狀。大家一起共同攜手作好防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