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蛋、鹹蛋及酒蛋是民眾經常食用之蛋加工品,並發展出許多不同的蛋料理,如皮蛋豆腐、鹹蛋炒苦瓜、金沙料理或糕點等,顯見國人對前述蛋加工品之喜愛。為持續加強查核皮、鹹及酒蛋製造業者確實遵循相關規範並落實自主管理,食品藥物管理署近日將啟動「110年皮、鹹及酒蛋製造業稽查專案」,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針對皮蛋、鹹蛋及酒蛋製造業執行稽查及抽驗,以確保市售醃漬蛋產品之衛生與安全。
食藥署表示,本次稽查重點除包括食品業者登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HACCP)、使用原料來源及使用情形、原料驗收及自主管理、食品添加物使用情形、產品銷售流向等,另抽驗加工蛋品及原料蛋分別檢驗鉛、銅含量、防腐劑、蘇丹色素、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或動物用藥殘留等。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遵守食安法相關規定,維護消費者食用衛生安全。如果經衛生單位查獲不符GHP之缺失,經要求限期改正而屆期沒有改正,將依違反食安法第8條第1項及同法第44條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另原料或成品如經抽驗不符法規標準,將依法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