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12日 星期日

港商誤居檢期滿外出遭罰60萬元 移送桃園分署後自動繳清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今年4月間,受理1件義務人為香港地區人士,因未配合居家檢疫措施,遭移送機關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裁罰新臺幣60萬元之行政執行案件,其個人在我國並無可供執行之財產,桃園分署於今年5月間命義務人應到場清償罰鍰,報告財產狀況等,義務人終於在7/19以匯款方式繳納60萬元之款項,全案清償。

港商誤居檢期滿外出遭罰60萬元 移送桃園分署後自動繳清。圖:桃園分署

桃園分署指出,該名義務人在臺經營石油公司,全臺有多處加盟據點。義務人在去年10/21自香港入境後,依法應居家檢疫至109年10/29解除,義務人誤認居家檢疫期間已滿,於109年10/28下午擅離居家檢疫處所,由公司員工開車載送義務人至醫院領取檢驗報告,之後再前往位於臺北市某飯店住宿,經移送機關查獲,義務人確有擅離檢疫處所情事,裁處60萬元罰鍰。

 
           

桃園分署表示,義務人逾期未繳納,移送機關於今年4/27移送執行,而義務人已早一步於今年4/16出境返回香港,迄今未再入境;桃園分署於今年5月間命義務人應於今年6/3到場清償罰鍰並報告財產狀況等,公文書送達至義務人在臺經營的石油公司,在指定到場前一日即今年6/2,該公司員工來電表示義務人有意願繳納此筆款項,員工再與義務人連絡後,表示會在今年7月中旬繳清款項。桃園分署於今年7/19確認收到義務人匯款繳納60萬元之款項,全案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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