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27 4 月, 2024

勞動部:雇主應尊重移工意願 鼓勵、協助施打新冠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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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接種疫苗規範,移工若符合接種疫苗資格,可至預約平臺登錄接種。勞動部表示,因疫苗接種非屬強制性,雇主或仲介公司應鼓勵移工接種疫苗並協助預約,但要尊重移工接種意願,不可強迫一律接種。

勞動部:雇主應尊重移工意願 鼓勵、協助施打新冠疫苗。示意圖:截自pexels

勞動部指出,指揮中心陸續開放各類別及18歲以上國民可至「COVID-19疫苗施打意願登記與預約系統」預約登錄,並依簡訊通知預約接種日期,移工比照國民待遇也可上線登錄取得預約資格,並依預約時間前往指定地點,經醫師詢問過去接種疫苗情形或是否有發燒、過敏等綜合評估程序,經當事人簽署疫苗接種評估及意願書後,由醫護人員予以接種。基於風險預防,勞動部鼓勵符合資格移工應儘速接種疫苗,目前已將預約程序翻譯成4國語言,放置權益網站或透過「Line@移點通」主動推撥,以利移工自行預約接種。

勞動部表示,移工施打疫苗後若有不良反應,雇主或仲介公司應儘速協助移工就醫。如發生嚴重不良反應或其他受害情事,移工得依據現行接種疫苗預防接種受害救濟機制提出補償申請,因相關疫苗接種及受害救濟補償程序已非常完備,請移工放心接種疫苗。

針對部分雇主或仲介以切結方式,違背移工意願強迫接種疫苗,或要求移工拋棄任何權利,勞動部強調,現行接種疫苗衍生醫療風險,移工與本國人同樣受相關規定保障。雇主如果有違反移工意願,以直接或間接方式強迫移工接種疫苗,已涉有違反《刑法》第304條強制罪規定,將移由司法機關依法偵辦,並依就業服務法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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