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教育部主管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含進修部)免試入學續招,共計206校,總名額1萬6,849名,其中國立91校、4,266名,私立115校、1萬2,583名。尚未透過各管道錄取且報到的學生,可把握機會參與續招,同時可報名數所學校,如招生學校報名人數未超過其續招名額,將全額錄取;若超過續招名額,則依招生學校就學區比序積分擇優錄取,但僅能擇一校報到。
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免試續招審查原則」規定,未於免試入學(含)之前各管道錄取且報到的學生,均得報名參加免試續招;若已向錄取學校完成報到手續且未於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後放棄者,則不得參加。不過,若因特殊因素必須離開原錄取報到學校就學區,經提出證明文件並取得原報到學校書面同意者,仍可報名參加;如違反規定經續招錄取者,將取消續招錄取資格。
教育部指出,已請辦理免試續招的學校,於學生報名時,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測中心「錄取報到管理系統」檢核,確認報名學生是否已於某入學管道報到;若是,將無法報名參加續招。詳情請洽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