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早上,佳格食品企業、家福工會到桃園市政府陳情,指控公司於疫情期間未付全額加班費、申請防疫照顧等假竟被扣超過一天以上薪水、調整出勤及獎金發放違反法令,也質疑桃市勞動檢查處「失職」不罰,要求「踹共」給大家一個交代。
勞檢處表示,工時超過法定正常工時部分應發給加班費,平日每小時工資額應以勞雇雙方約定之月工資給付總額為計算基礎,除了用以做為計算加班費之基礎外,也同為請假扣薪(如事假)作為依據,兩者工資內涵及推算方式原則相當。
勞檢處指出,至於勞工請防疫照顧假等假別,依勞動部及疫情指揮中心相關規定,雇主不得視為缺勤,也不能影響全勤獎金發放,若公司於疫情期間另外增設獎金制度,需檢視所訂獎金發放辦法的適法性,目前已派員到佳格食品公司實施勞檢,現場也有工會代表陪同,正在進行資料比對,若查出違反事實將依勞動準法裁罰。
勞檢處強調,另外有關對家福公司實施的勞動檢查結果,已違反勞動基準法情事,目前依行政程序法規定函請公司陳述意見,後續將視該公司陳述意見內容依法審酌辦理並回復處理情形。針對兩家工會訴求,勞動檢查處刻正依法處理,保障勞工工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