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開徵下期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到110年11/1止,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若還沒收到繳款書或繳款書遺失,請向地稅局總(分)局或派駐桃園、中壢監理站櫃台申請補發繳款書,並儘速繳納。如果逾期才繳,每超過2天會被加徵本稅1%滯納金,超過30天沒繳最高會加徵15%滯納金,並移送強制執行;次年仍未繳被查獲使用公共道路,將處應納稅額1倍以下罰鍰。
地稅局建議,防疫期間民眾可多利用24小時線上服務-地方稅網路申報系統,只要登入「統一編號」及「車號」,再依序操作,即可完成查繳使用牌照稅,安全又便捷。開徵期間為加強服務,11/1前地稅局總局及中壢分局每日中午12點至下午1點及下午5點~6點,均派有專人受理查詢及補發繳款書作業,納稅人如不能前來,也可撥打服務電話或至地稅局官網線上申請補發使用牌照稅繳款書。
地稅局強調,單筆稅額3萬元以下也可於今年11/3晚上11點前就近至萊爾富、全家、統一、來來(OK)等4家便利商店運用多媒體資訊機,輸入「統一編號」及「車號」,查詢列印繳費單後,直接在便利商店櫃台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