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交通罰鍰執行成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與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就滯欠道路罰鍰案件密切聯繫並加強執行。
桃園分署表示,龜山區一位35歲黃女因欠繳212筆停車費,經桃園交裁處裁罰共20萬1,100元未繳納,移送桃園分署執行。經調查發現,黃女從事理貨包裝業,是一家企業社負責人,名下有車、有房,有相當資力,卻拒不繳納罰鍰,桃園分署數次通知黃女到場提清償計畫,均置之不理,執行人員於今年1/5查封她位於龜山區萬壽路的建物。黃女一得知房屋遭查封後,擔心地趕到桃園分署將欠款一次全部繳清。
中壢區39歲吳男因五年內開車酒精濃度超標2次以上,經桃園交裁處裁罰6萬元未繳納,移送桃園分署執行。吳男在中壢埔頂地區擁有價值百萬以上土地,另有存款、薪資所得等,桃園分署一次扣足吳男銀行存款,並於今日收取該存款,完全清償酒駕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