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租金補貼1月底撥款 第2次申請2/14開跑

by 記者黃瀞瑩
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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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租金補貼第一次受理於去年8月申辦,桃園市申請案件達22,316戶,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已於年底前完成審查,複審合格戶數計有19,066戶,超過第一次計畫戶數14,167戶,評點排序在計畫戶數名額內的民眾,已於今年1月初陸續寄發合格公文,將於1月底核撥租金補貼至申請人指定帳戶。

110年度租金補貼第一次受理於去年8月申辦,桃園市申請案件達22,316戶。示意圖:截自freepik

住宅發展處提醒,部分複審合格民眾仍有需補件之狀況(常見態樣有:租賃契約未檢附完整、租賃契約承租人或出租人欄位未寫上身分證字號、未於申請書欄位簽屬切結、租賃契約塗改處未請出租人簽章、出租人非所有權人等),已於1/10發送補正通知簡訊,申請人於2/10前補正,即可於2月底領取租金補貼款項。

住宅發展處表示,桃市第一次申請未能納入計畫戶數的租金補貼合格戶,已向內政部營建署爭取全額滿足,仍待內政部回覆,倘若中央未能全額滿足,超額租金補貼合格戶資料將自動帶入110年度租金補貼第二次申請。

租金補貼申請資格表格。圖:住宅發展處提供

 

110年度租金補貼第二次受理申辦時間為今年2/14~2/25,桃市共提供2,833戶計畫戶數。本次只受理「租金補貼」,並未受理「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另外為防止新冠肺炎疫情擴散,本次受理只開放線上申請及郵寄掛號申請(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如需紙本申請書可至住宅發展處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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