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前往休閒娛樂場所 需出示新冠疫苗接種紀錄

by 記者劉筱寧
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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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Omicron新型變異株之威脅,且國內本土疫情尚未平息,存在社區傳播風險,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0日表示,自21日起民眾前往「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廊)、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及特種咖啡茶室、夜店、舞場、三溫暖」等休閒娛樂場所時,應配合出示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紀錄,才能入內活動消費。接種紀錄除出示「紙本疫苗接種卡」外,亦可使用「健保快易通」或「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提供檢視。

疫苗接種數位證明申請網站。圖:截自衛福部網站

指揮中心指出,上述休閒娛樂場所具有接觸不特定人及無法保持社交距離之特性,COVID-19傳播風險相對較高,為降低於場所消費期間接觸染疫之風險,強化場所之防疫管理措施,除維持該等場所工作人員皆應接種COVID-19疫苗2劑且滿14天,未完整接種者,應每週定期篩檢陰性,始得提供服務外,即日起調整民眾前往消費時,須配合出示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2劑且滿14天紀錄,始得進場,請民眾務必配合,也請業者落實查核,使顧客安心消費,同時保護員工健康安全。

 

指揮中心強調,針對醫院及住宿式長照機構等現行已有針對COVID-19疫苗接種情形進行規範之場域,請民眾依規定,配合出示COVID-19疫苗紀錄,接種紀錄同樣可使用「紙本疫苗接種卡」、「健保快易通」或「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提供檢視。疫苗接種數位證明申請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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