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害人害己!民眾拒繳罰緩 桃園分署強制執行

by 記者黃瀞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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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12月間,居住在八德區一名62歲張男於新北市土城區,因無照騎乘普通重型機車又在5年再次拒絕酒測,遭罰18萬元,張男僅向移送機關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繳納1萬元,之後都沒繳錢,經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強制執行。發現他名下有嘉義縣六腳鄉數筆現值不高的持分土地,無其它財產。

桃園分署至八德區張男居住社區現場執行。圖:桃園分署提供

桃園分署為貫徹政府杜絕酒駕政策,今年1/12派員前往張男住所現場執行,社區管理員告知張男與家屬皆外出上班,但當知道張男因酒駕違規積欠巨額罰緩未繳後,態度大反轉,表示等張男下班回家時一定會勸他提出清償計畫,在社區管理員的道德勸說下,隔天張男親自到桃園分署辦理分期手續,並當場繳納第一期款1萬元。

另外,桃園區一名64歲黃男,105年5月間於桃園區仁愛路附近因無照駕駛且拒絕酒測,遭裁罰9萬元,拒不繳納,經桃園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移送桃園分署,執行其銀行存款與薪資後仍不足清償,另查得他名下有2筆觀音區農地,隨即囑託地政機關辦理查封,並於1/22前往黃男戶籍地現場執行。

桃園分署為表示,當天只有黃男妻子在場,執行人員請她轉達應儘速提出清償計畫,否則將拍賣黃男名下農地,千萬不要因為幾筆交通罰鍰沒繳,而將長輩留下來的農地拍賣,黃妻當場表示會立即轉達黃男與桃園分署聯繫儘速處理。

 

桃園分署呼籲民眾切勿酒駕,以維護用路人的人身及財產安全,交通罰鍰應在期限內繳納,不要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如有經濟困難無法一次繳清罰鍰,應主動聯繫執行分署辦理分期繳納,以免財產遭扣押、拍賣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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