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榮服處前輔導員收賄 高院判2年8月定讞

by 編輯部 綜合報導
08:55
分享這篇新聞: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桃園榮服處,一名施姓前輔導員涉嫌收受殯葬業者現金賄賂,任由殯葬業者草率處理往生榮民的後事,導致公祭明顯出現殯葬規格或人力過於省略,損及公務員廉潔形象,同時愧對孤苦無依的單身亡故榮民;更一審依收賄等罪判處施男2年8月徒刑,施男不服上訴,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messageImage_1643099985504-2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桃園榮服處,一名施姓前輔導員涉嫌收受殯葬業者現金賄賂。示意圖:截自googlemap

據悉,施男於民國96年至99年間,因收受殯葬業者賄賂,在處理榮民殯葬事務時放任業者便宜行事,包括縮減樂隊人數、減少抬棺工作人員等,因此涉及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遭桃園地檢署起訴。

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書指出,前施姓輔導員收賄42000元及二條香菸,卻全盤否認犯行並未有悔意,依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等罪判刑2年8月。案經前施姓輔導員等人提起上訴,最高法院認為,更一審判決並無違法,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讀者迴響

您可能也會喜歡

Adblock Detected

Please support us by disabling your AdBlocker extension from your browsers for our webs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