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8日宣布,2011年日本因地震與海嘯造成福島核電廠事故,至今已經十年,截至去年全球對日本相關食品仍有全面管制措施的國家,僅剩台灣與中國。部份管制國家包括歐盟、阿聯、新加坡、美國等,都接連解除管制措施。近期經過台日雙方多次溝通之後,針對日本食品輸入的管制措施,我方也將進行調整。
外交部指出,我國政府秉持優先確保食品安全,依科學證據、符合國際規範之原則,擬對於日本福島等五縣市所有食品進口的管理方式,由現行的全面禁止調整為針對五縣市部份品項仍予禁止進口,但其餘食品則在出具輻射檢驗證明與產地證明後可以進口;而對可以進口的福島等五縣市食品,將採逐批邊境輻射檢驗的管制措施。
有關日本食品進口,桃園市政府新聞處長詹賀舜表示,行政院宣布新的管制措施,提出三原則與三配套,其中三原則為回歸科學的檢驗、為國人的食安把關,以及比國際更嚴格的標準,來審查日本與福島食品的進口。
詹賀舜說,三配套包括第一,「禁止特定地區進口」改為「禁止特定品項進口」;第二, 針對具風險品項要求提供雙證(輻射安全證明+產地證明);第三,福島等五縣食品於邊境逐批檢驗。桃市府將會配合中央政策,針對產地與產品的標示加強稽查,為市民健康及食安把關。
外交部強調,依據國際標準調整日本食品輸入的管制措施,有助於我國取得世界各國信賴,展現出台灣人民走向世界的決心。政府會讓國人安心地享用沒有健康疑慮的食品。台灣也有信心,爭取迎向高標準的「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與國際經貿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