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凌晨,桃市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第一中隊於楊梅區中山北路一段巡邏時,發現32歲的阮男駕駛自小客車搭載23歲林男行經,邊開車邊使用手機並未繫安全帶,警方上前攔查勸導,於查證身分時,目視發現車門置物處放置手銬1副,另於駕駛座下方有開山刀1把,其同意後依法搜索,再於副駕駛座前置物箱查獲仿P226改造手槍1把、子彈6顆、彈匣1個等違禁物。
據悉,阮男身上背有毒品及妨害公務前科,員警問他車上為什麼載著這麼多違禁品,阮男竟回答是蒐藏用,因為怕不見所以隨身攜帶。
警方表示,槍枝經送交警察局鑑識中心初步鑑定認具殺傷力,全案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另夜間攜帶開山刀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未經許可持有手銬部分,則依警械使用條例沒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