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龍潭區一名49歲馬姓義務人於101年3月間無照駕駛又拒絕酒測,遭移送機關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裁處罰鍰6萬元,因逾期未繳納,交裁處遂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強制執行。桃園分署扣押其郵局存款僅受償1,765元,執行人員遂於昨(20)日前往龍潭區馬男之戶籍處所現場執行,未獲會晤馬男,惟執行人員當場張貼執行通知,請馬男應儘速與桃園分署聯繫並提出清償計畫,如屆時仍不繳納,馬男位於花蓮縣瑞穗鄉之2筆不動產(持分1/3),恐將遭查封、拍賣。
桃園市大溪區另一34歲胡姓義務人於105年10月間,在新北市板橋區駕駛車輛拒絕酒測,遭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裁處罰鍰9萬元,因逾期未繳納,新北交裁處遂移送桃園分署強制執行。桃園分署受理案件後,胡男母親雖主動詢問積欠之金額,惟迄未提出清償計畫,桃園分署為確保公法債權之實現,於昨(20)日前往大溪區胡男之戶籍地查訪,現場會晤胡男的父親,胡父表示,胡男因工作不常返家,目前承接第四台廠商的外包業務。執行人員告知胡父,一定要儘速通知胡男至桃園分署處理積欠的罰鍰,如無法一次清償,可以申請分期繳納,否則將對胡男的業務所得強制執行,到時候會影響胡男的業務承攬與收入,得不償失!
桃園分署呼籲民眾切勿酒駕,以維護用路人的人身及財產安全,交通罰鍰應在期限內繳納,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如有經濟困難無法一次繳清,應主動聯繫執行分署辦理分期繳納,以免財產或所得遭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