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拒繳26萬罰鍰 聲請管收途中全部繳清

by 記者劉筱寧
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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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觀音區一位66歲李姓男子因欠繳罰鍰30萬元未繳納,經移送機關桃園市政府地政局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執行,桃園分署查得李男脫產事證明確,在向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管收途中,李男將欠款全部繳清。

桃市觀音區一位男子因欠繳罰鍰未繳納,移送執行署桃園分署執行。圖:桃園分署提供

桃園分署表示,李男在觀音區向他人租用農地,違法於農地上鋪設瀝青、推放砂土機具等,遭移送機關裁罰30萬元。因逾期仍未履行,移送機關於今(111)年1月間移送桃園分署執行。桃園分署執行後,僅扣得存款3萬餘元,尚有26萬餘元未受償。

桃市觀音區一位男子因欠繳罰鍰未繳納,移送執行署桃園分署執行。圖:桃園分署提供

桃園分署指出,在積極調查李男之財產及資金流向後,發現李男在去(110)年9月間收到罰鍰處分書後,旋即將其名下位於觀音區之土地1筆(持分1/4)以84萬元之價格賣給兒子,而李男兒子在去年12月間將買賣價金匯入李男帳戶後,李男隨即轉匯至其妻可自由支配之第三人帳戶,以致桃園分署無從執行。桃園分署今(21)日通知李男到場,李男就不動產買賣原因、價金去向,均無法清楚交代,更稱沒有能力繳納罰鍰,經行政執行官訊問後,認李男隱匿處分財產事證明確,決定向桃園地院聲請管收。就在出發前往桃園地院路上,李男終於通知其妻將欠款全部繳清。

桃園分署呼籲,民眾收到繳款通知書後,應儘速繳納,以免遭受扣薪、扣存、查封動產、不動產。對有隱匿處分財產且又故不繳納之義務人,必要時不排除採取拘提、管收之手段,以維護國家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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