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分署終止男子保險契約,收取保險解約金抵繳所積欠之交通罰鍰。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配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推動交通專案執行政策,持續強力執行各類車輛及交通違規案件。
- 58歲韓姓男子為酒駕累犯,欠繳金額高達57萬餘元。
- Q:這篇在講什麼?
- A:桃園分署終止男子保險契約,收取保險解約金抵繳所積欠之交通罰鍰。
- Q:重點是什麼?
- A: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配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推動交通專案執行政策,持續強力執行各類車輛及交通違規案件。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配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推動交通專案執行政策,持續強力執行各類車輛及交通違規案件。58歲韓姓男子為酒駕累犯,欠繳金額高達57萬餘元。桃園分署積極追查後,發現韓男投保高額保險,預估解約金近百萬元。經桃園分署催繳韓男仍未提出清償計畫,依法終止其保險契約,最終全數受清償,以展現政府打擊酒駕,貫徹公權力的決心。
桃園分署說明,韓男於113年2月某日凌晨3時許,騎乘機車行經桃園區民生路一帶,遭警攔檢查獲其於十年內3次以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4項規定(即拒絕酒測、酒駕、毒駕等態樣)且為無照,交通事件裁決處因此裁處54萬元罰鍰。後因逾期未繳移送桃園分署執行,查韓男另有其他交通欠款,總欠金額達57萬7521元。又查韓男名下並無任何存款,但有高額保險,經桃園分署多次催繳,並告知韓男如仍不履行,將依法終止其保險契約,韓男仍置之不理。桃園分署隨後於近日終止保險契約,收取保險解約金抵繳所積欠之交通罰鍰,57萬餘元欠款最終全數清償。
近期毒酒駕事件頻傳,桃園分署呼籲民眾切勿酒駕、拒絕酒測,以維護用路人之人身及財產安全,收到罰單後,務必於期限內自行繳納,勿存僥倖心態,如無法一次清償,亦應主動聯繫桃園分署洽詢分期事宜,以免移送執行後,遭扣押存款、薪水,甚至動產、不動產遭拍賣,得不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