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為表揚對藝術教育有卓越貢獻之團體與個人,促進民間對藝術教育之推動,同時傳承在地文化、關注偏鄉學生藝術受教權,於103年設立藝術教育貢獻獎,迄今已邁入第9屆。教育部已於今(111)年3月28日函請各政府機關(構)、學校及團體,在5月31日前踴躍推薦具指標性的團體或個人,讓藝術教育的付出者,獲得藝術教育獎的肯定與表揚。
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表示,藝術教育能夠發展個人潛能、增進內在涵養,亦能增進國民素養、促進文化提升,是帶動社會轉型與質變的關鍵力量。本獎設有團體獎項「績優學校」、「績優團體」及個人獎項「教學傑出」、「活動奉獻」和「終身成就」等五大獎項。獲獎者形式多元,例如學校、老師與地方文史地物結合,融入課程、教學、校園環境中,以創新課程翻轉偏鄉藝術教育,透過美感創意力量將在地文化傳承,並引入外部資源或產學合作的方式,幫助國內外藝術教育推展;也有民間藝師致力歌仔戲、布袋戲之傳承、推廣與創新,除在國內外推展傳統藝術、進行文化交流外,亦積極深入校園推廣、培養人才,以傳統藝術生根延續為職志;也有民間團體挹注豐沛資源,關注偏鄉學生之藝術受教權,長期舉辦並贊助藝術活動,為推動藝術教育盡一份心力。
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指出,台灣各地仍有許多團體或個人為藝術教育扎根與推展在默默耕耘,值得鼓勵與肯定,各界可於5月31日前提出申請、推薦,讓優秀藝術教育工作者的努力及付出能夠被看見,詳情可至藝術教育貢獻獎網站查看。(責任編輯/黃雅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