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範惡質跟蹤騷擾衍生重大危害,《跟蹤騷擾防制法》參考先進國家立法制度,確立「行為犯罪化」、「聚焦性別暴力案類」及「犯罪調查與即時保護併行」等立法原則,於去(110)年11月19日完成立法,並將於今年6月1日施行。跟騷法規範,監視、尾隨、守候特定人士,或是強迫要求約會,或以電話、訊息等方式對特定人士騷擾,未經對方同意即協助訂購貨品或服務等,上述行為只要牽涉到性與性別,反覆影響當事人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即有涉犯跟騷法的嫌疑。實行跟蹤騷擾行為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攜帶凶器或其他危險物品犯前項之罪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在總統指示及院長支持下,內政部透過跨部會緊鑼密鼓合作,推動子法研訂、系統建置、警力增補、教育訓練及對外宣導等,相關執法措施已準備就緒,後續將嚴陣以待,力求降低被害風險,確保案件不漏接。警政署已成立中央及地方緊急應變小組,針對婦幼保護鐵三角「家防官、偵查佐、基層員警」等人員進行教育訓練及人才培訓,以利即時處理相關案件。除辦理研討會、教育講習及種子教官等訓練措施外,亦邀請法務部駐部主任檢察官、著名法律學者、各地實務論述律師成立教授團,舉辦警察機關分區巡迴座談,與各執行單位充分溝通、交換意見。此外,也蒐集相關實務案例,藉由案例蒐集、要件套用、實作演練,提前操兵,讓員警熟悉跟騷法操作程序,期使新法上路後,第一線受理人員能即刻上手。
內政部指出,除對內教育訓練外,對外向民眾宣導亦格外重要,亦製作宣導懶人包、動畫及影片,透過行政院公益廣告平臺及現行多元媒體管道積極宣導,強力推播,同時結合法務部、衛福部、教育部及勞動部等部會行政資源,擴大宣傳廣度,全面提升跟騷法能見度,讓民眾接收正確法律認知,並減少誤觸法網的可能。跟騷法是被害人保護的里程碑,也是性別暴力防治的一塊重要拼圖,未來將針對實務執行狀況,持續檢討精進,讓國人生活更安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