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律師公會為慶祝公會成立50週年,與桃園市法務局合作舉辦研討會,今(10)日市長鄭文燦也受邀出席。會中從學說及實務案例來探討地方自治立法權的權限來源、保障內涵,以及中央或上級機關對地方自治團體監督權限及界限。公會理事長丁俊和指出,當「地方自治立法權」與「中央監督權」兩者間發生權限劃分爭議時,在憲法訴訟法新制下,地方自治團體有何救濟途徑,以維護受憲法及法律所保障的地方自治立法權,期盼透過與會專家學者的討論及經驗分享,讓學員們在未來相關業務的執行及推動上,有所助益。
鄭文燦表示,市府設有法規會及訴願審議委員會,未來在制定相關的自治條例時,可以多加參酌專家學者意見,讓法規更周延,提升地方自治的品質及效率。而我國憲法及地方制度法針對地方自治立法權、中央監督權,以及兩者權限劃分的救濟訂定相關規定,但其中有許多爭議議題,仍需透過相關機制來化解。他說,直轄市制定自治條例,影響人民權利義務非常深遠,但地方議會在立法時針對中央法規授權範圍,或是中央核備自治條例的權力,仍發生不同的意見或解讀。另外,針對重大議題,中央通常會建立起一個統一標準,但落實到地方政府時細部規範卻又不盡相同,例如食品安全管理、自助選物販賣機業管理、外送平台業者管理等,針對此類議題都有待學者專家的討論釐清。另外,新冠肺炎影響台灣甚鉅,也有許多延伸的議題,例如疫調資料應用範圍、確診認定、居隔限制人身自由等,在實務與學術界也有許多不同的看法,相信透過更多討論,將有助於提升地方政府效能與保障人權。
鄭文燦指出,公會成立迄今滿50週年,公會會員不僅提供市府各機關專業法律意見,也積極配合法務局規劃,深入各行政區提供民眾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每年度諮詢案件達上萬件,對於桃園貢獻良多,也代表桃園是一個蓬勃成長的新興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