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車流量大的路口,部分採綠燈提早亮啟或延遲熄滅等方式,讓左轉車輛順利通過,並配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規定,設置圓頭綠燈或左轉箭頭綠燈供駕駛人查看,左轉箭頭綠燈允許直接左轉、圓頭綠燈需注意對向來車,確認安全間距後方可左轉,只是仍容易造成駕駛人混淆,進而造成交通壅塞及安全問題。故交通局於去(110)年開始在10處號誌路口試辦特殊綠燈提早亮啟或延遲熄滅,以提早亮啟為例,當提早亮啟結束時,左轉箭頭綠燈隨之熄滅,但圓頭綠燈持續亮著,且保留黃燈及全紅之清道時間,此時對向號誌仍顯示紅燈,待提早亮啟方向清道結束後,對向綠燈才亮啟,此時原提早亮啟方向欲左轉之汽車須注意對向來車,確認安全間隔後才能左轉。
交通局長劉慶豐說明,車流量大之路口優先以劃設左轉專用車道並設置專用號誌,讓用路人掌握正確左轉時機。只是部分道因路型、路幅受限,無法設置專用道,則可藉由特殊綠燈引導左轉。今年將分二階段擴大實施特殊綠燈,截至6月15日止,已完成136處號誌及標誌調整。
劉慶豐提到,現行綠燈提前亮啟或延遲熄滅,利用圓頭綠燈或左轉箭頭綠燈方式亮啟燈號,提供駕駛人左轉與否之依據;以提前亮啟為例,當其結束進入雙向綠燈通行時,欲左轉車輛常因不熟悉燈號指示而遲疑左轉或違規左轉。目前桃園號誌化路口約3600多處,其中實施綠燈提早亮啟或延遲熄滅之號誌路口將近400處,今年將分二階段改成左轉箭頭綠燈及圓頭綠燈同亮的特殊綠燈時相,並參考設置規則第214條第2項規定,於號誌桿附掛牌面提醒用路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