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長鄭文燦今(19)日上午前往蘆竹區,視察「台61線土方運輸車輛攔查專案執行成果」時表示,市府加強執行台61線土方運輸車輛攔查專案,在中央及地方跨局處專案小組合作下,凡土方運輸車輛未隨車攜帶證明文件,或缺乏合法來源及去處,或涉及非法傾倒等情事,一律視為環保犯罪,查扣犯罪工具並移送地檢署偵辦。自今(111)年5月起截至7月11日止,共攔查84台砂石車輛,查獲21台未隨車攜帶證明文件的違規車輛,其中12台當場查扣,5台扣留於大溪保管場、7台則在蘆竹保管場,每台車可裁處6萬至30萬元罰鍰。
環保局長呂理德表示,市府透過跨局處專案小組執行台61線土方運輸車輛攔查專案,目前已攔查84台砂石車輛,扣留12台車輛、6台押回來源地,另有3台砂石車輛於查獲時土方已回填,後續交由地政局裁處,以上共計21台違規車輛,查出不明流向土石方逾240公噸。
呂理德談到,針對環保稽查,環保局、農業局及地政局共同辦理12場次農地專案稽查,透過裝設縮時攝影機、CCTV及X射線螢光分析儀等設備輔助辦案,共查出違反環保法規計4件、移送地檢署偵辦6件、違反區域計畫法7件,其中違反環保法規及區域計畫法者,每件可裁處6至30萬元罰鍰;另外,市府也透過「檢警調經海環結盟查緝平台」,擴大聯合打擊環保犯罪,統計105年7月至今年7月11日透過結盟機制已查緝735件,並告發434件,移送地檢署288件,移送人數高達739人,裁罰金額約700萬餘元,成果顯著。
鄭文燦進一步說明,該攔查專案由警察局及環保局在第一線執行攔檢、扣車,後續由都發局、建管處、地政局、農業局、經發局等單位協助查處與偵辦,並向上追溯不法源頭,且作為犯罪工具的車輛一經扣車後即不得領車,待地檢署偵辦後,如有必要則將執行車輛拍賣。希望透過行政裁罰與扣車等嚴格作為,徹底遏止土方運輸車輛在台61線快速道路沿線非法傾倒的情形。
鄭文燦提到,台61線常有超速、過重及土方運輸車輛非法傾倒等3種非法態樣,市府除了在台61線執行土方運輸車輛攔查專案之外,也將請交通局評估設置地磅站,取締重車避免壓壞馬路。此外,環保局也將拆除蘆竹保管場內油庫,增加車輛移置空間。他同時呼籲,環保犯罪集團切勿以身試法、挑戰公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