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中央300億元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規定,部分原住民族因於原鄉持有自有住宅而不符補貼資格,但考量原住民朋友離鄉背井遷往桃園市尋求更多就業機會,縱使在原鄉持有自有住宅,但仍無力面對租屋的經濟壓力。故桃園市政府自籌經費開辦原住民族租金補貼,最高每戶每月補助4000元,自10月3日起至10月31日受理申請。
桃園市住宅發展處表示,「原住民族租金補貼」受理對象為設籍桃園市原住民,家庭成員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4萬5843元,並放寬持有自有住宅離租屋地30公里以上者,可不受自有住宅規定限制,亦可提出申請,補貼款項最高每戶每月4000元,於隔年1月起按月核撥。
住發處提及,補貼可透過臨櫃、郵寄及線上等三種方式申辦。應檢附文件為申請書、申請人及其配偶之戶口名簿影本或申請日前一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影本、申請人之郵局存摺封面影本,非申請人時應另填切結書、有效租約、申請日前一個月內之全戶最新年度年所得及財產證明資料,申請人或其配偶孕有胎兒者,應檢附審查基準日前一個月內之醫療院所或衛生單位出具之證明文件影本。住發處提醒,申請人或家庭成員不得重複接受2種以上住宅資源補助,詳情可至住發處官網查詢,或電洽住發處(03-3324700 分機6)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