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原民租金補貼10/3開跑 申請資格報你知

by 記者劉筱寧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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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營建署300億擴大租金補貼已公告延長受理時間至今(111)年10月31日止,資格條件放寬,申請人未持有住宅且家庭成員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4萬5843元者即符合申請資格。此外,設籍桃園市的原住民且持有自有住宅離租屋地距離30公里以上者,10月3日起至10月31日可向桃園市住宅發展處申請市府自辦的原住民族租金補貼。

桃園原住民族租金補貼10/3起受理申請。示意圖:截自freepik

住發處表示,鑑於中央300億元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規定,部分原住民族因於原鄉持有自有住宅而不符補貼資格,將無力面對租屋的經濟壓力。故市府自籌經費開辦原住民族租金補貼,最高每戶每月補助4000元。受理對象為設籍桃園市原住民,家庭成員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4萬5843元,並放寬持有自有住宅離租屋地30公里以上者,可不受自有住宅規定限制,亦可提出申請,補貼款項於隔年1月起按月核撥。

 

住發處提醒,原民租金補貼可透過臨櫃、郵寄及線上等三種方式申辦。應檢附文件為申請書、申請人及其配偶之戶口名簿影本或申請日前一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影本、申請人之郵局存摺封面影本,非申請人時應另填切結書、有效租約、申請日前一個月內之全戶最新年度年所得及財產證明資料、申請人或其配偶孕有胎兒者,應檢附審查基準日前一個月內之醫療院所或衛生單位出具之證明文件影本。此外,申請人或家庭成員不得重複接受2種以上住宅資源補助,詳情可至住發處官網查詢。

 

住發處表示,中央300億元擴大租金補貼專案,針對不同族群享有加碼福利,例如初入社會青年35歲以下享有補貼金額乘以1.2倍;新婚兩年內家庭享補貼金額乘以1.3倍;育有未成年子女或懷有胎兒,1名享補貼金額乘以1.4倍、2名1.6倍及3名1.8倍,以此類推;低收或中低收享補貼金額乘以1.4倍;身障、原住民或65歲以上者享補貼金額乘以1.2倍,詳情可至「內政部營建署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線上申請作業網站」查詢。

 

住發處補充,市府為幫助缺少線上申請設備或者對網路操作不熟悉者,於住發處設置有自助申請機臺,民眾可攜帶身分證及健保卡前往,作為上傳資料或查詢補貼進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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