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就學權益 高中弱勢生學雜費減免申請開跑

by 記者黃馨儀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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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弱勢學生就學權益,減輕家庭籌措教育經費負擔,協助其順利完成學業,教育部訂定「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針對就讀教育部主管的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減免其部分學雜費。國教署提醒,111學年度第1學期減免措施已陸續受理申請中,請符合申請資格需求的學生,於學校申辦日期內提出申請,以保障就學權益。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之高中學雜費減免申請開跑。示意圖:截自freepik

國教署表示,學生如果具有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的身分資格,目前正就讀高級中等學校而且具有學籍者,於修業年限內,可減免60%的學費及雜費,如果學生同時又符合高級中等教育法第56條第1項規定免繳納學費的資格條件,則可以減免全額的學費及60%的雜費。

 

國教署說明,學生就讀國立學校,每學期可減免金額約6720元至7476元;學生就讀私立學校,每學期可減免金額約1萬3490元至3萬8889元。近3年來,累計補助人次共約7686人次,平均每年受益人次約2562人次;累計補助金額共約1665萬5658元,平均每年補助金額約555萬1886元。

 

國教署表示,111學年度第1學期該項減免措施已陸續受理申請中,學生如果有申請學雜費減免的需求,可把握時間向就讀學校教務處註冊組繳件辦理,並留意學校受理申辦期間及申請截止日期,以免影響自身權益,學生或家長對於相關減免措施如果有任何疑問,可向就讀學校教務處註冊組洽詢。

 

國教署提到,仍會持續編列預算支應,使弱勢學生能夠安心學習,無需為繳納學雜費用而擔心煩惱,並可藉由教育翻轉自己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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