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佳瑋爆鄭運鵬拒修政府採購法 違反職安法仍可承包公共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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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圖:翻攝自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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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近年公共工程繁多,工安問題非常重要。時代力量桃園市中壢區市議員候選人林佳瑋指出,在第9屆立法院,時力曾提案修改政府採購法101條,將「違反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性別工作平等法等勞動法規,情節重大者」列入政府採購的停權要件,卻遭到民進黨籍立委,包括施義芳、鄭運鵬等人反對,最後未能通過。

 

林佳瑋踢爆鄭運鵬反對時力提案修改政府採購法101條。合成圖:翻攝自臉書

林佳瑋提到,今(111)年918地震導致八德國民運動中心羽球場天花板墜落主因的瑞助營造,雖早有違反職安法199次、4次重大職災的紀錄,卻可以承包各縣市公共建設,5年來高達452億元,正是因為這些內容,都還沒有納入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的停權要件。

 

林佳瑋質疑,鄭運鵬若當選桃園市長,「會不會對瑞助營造,或其他不肖廠商包庇?」圖:林佳瑋競辦提供

林佳瑋指出,當時面對修法提案,鄭運鵬、施義芳便提出諸多理由,認為難以要求公共工程承包商遵守勞基法、職安法。鄭運鵬認為,營造工程很難避免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的違法。102到105年發生285件「重大職業災害」,幾乎「全台灣大家公認是好的營造廠統統中了」,直呼會造成公共工程「劣幣驅逐良幣」,因此萬萬不可。

 

鄭運鵬直呼修法會造成公共工程「劣幣驅逐良幣」,因此萬萬不可。圖:林佳瑋競辦提供

林佳瑋抨擊,鄭運鵬顯然是偷換概念,有發生一死三傷的職災是否同時有違反職安法,仍需另行由勞檢機關認定,原提案所提「違反職安法,情節重大」,顯是對應營造商有重大疏失與責任的情況下,而非只要有職災就等於情節重大。違反職安法令情節重大、造成死傷職災的營造商,「是鄭運鵬眼中的『良幣』嗎?」

 

 

以瑞助營造為例,林佳瑋質疑,勞檢查出「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與必要的防護具」、「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導致高醫岡山醫院工程的工人墜落死亡。「這難道就是鄭運鵬眼中『良幣』營造商嗎?」

 

 

林佳瑋提到,至今,桃園市府仍未就瑞助營造是否違法偷工減料的疑義進行說明,「號稱要延續鄭文燦的鄭運鵬,若當選桃園市長,會不會對瑞助營造,或其他不肖廠商包庇?是否會繼續體貼像瑞助營造,這樣屢屢職安違法,甚至曾有死亡職災的承包廠商?這麼善待不重視工安的營造商,難道不會造成八德羽球場事故等工安事故重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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