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中壢區本(12)月2日晚間19時8分許,一名46歲黃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永能路左轉往公園路二段往洽溪路方向時,69歲蘇姓婦人正從永能路欲穿越公園路二段至對向人行道,黃男未禮讓行人,直接把蘇婦撞倒在地,造成蘇婦手、腳擦挫傷,所幸經送醫治療後已無大礙。
中壢警分局表示,經警方為黃男實施酒測,其酒測值為0,詳細肇事原因,尚待警方調閱相關資料,進一步釐清。
有民眾將事發當時的監視器畫面上傳至臉書「我是青埔人」並表示,公園路二段與永能路口 , 路燈昏暗又沒有號誌燈 ,行人與車輛經過一定要停看聽。已發生數起事故了 ,希望有關單位能夠重視,已於市政信箱提出建議。其他網友們則留言寫道,「這不可能看不到,是轉彎習慣太差」、「太扯了,連行人過馬路都看不到 這個路口真的要檢討,每次經過都比過平交道還慎重」、「斑馬線沒減速 駕駛問題就提昇到87%了, 最後是路燈沒亮和路人沒有防禦走路的觀念 話說,道路沒燈 我還可以接受,但起碼斑馬線要有燈照啊」、「這個路段確實已發生多起車禍事件,主要原因不外~搶快、路口昏暗、公園路二段中間有一整排高圍籬造成駕駛死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