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一名58歲許姓男子,因欠繳酒駕罰鍰9萬元,遭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強制執行。桃園分署先以傳繳通知命義務人到場繳納,惟義務人並未理會,遂執行許男薪水。許男為免公司因扣薪對他產生不好印象,到處籌錢,一次繳清欠款,也讓許男為酒駕付出了代價。
桃園分署表示,許男109年間因無照且五年內二度酒駕遭桃園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處罰9萬元罰鍰,因逾期未繳,經交裁處移送桃園分署執行,桃園分署以傳繳通知命其自行繳納無著,查許男有穩定薪資來源,遂核發扣押薪水命令。扣薪後,許男任職之公司致電了解案情,幾日後許男即繳清剩餘所欠罰鍰8萬5178元。原來是許男不想讓公司知道自己因為酒駕被扣薪,對其產生不好的印象,每月解繳薪水也讓公司造成行政上的負擔,所以到處籌錢,一次繳清所欠款項。許男繳清罰鍰後,桃園分署即撤銷扣薪命令,讓許男可以好好地繼續工作,也希望他此次學到教訓,下次不再酒駕。
桃園分署呼籲,民眾切勿酒駕,以維護用路人之人身及財產安全,收到罰單後,務必於期限內自行繳納欠款,勿存僥倖心態,如無法一次清償,亦應主動聯繫桃園分署洽詢分期事宜,以免移送執行後,遭扣押存款與薪水,甚至拍賣動產、不動產,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