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計程車春節計價方式出爐 交通局:以上車時間為主

by 記者黃雅蘭
16:48
分享這篇新聞:

農曆春節連續假期即將來臨,桃園市交通局宣布,桃園市計程車農曆春節期間除按原訂收費方式外,每趟次加收50元;桃園國際機場排班計程車按趟次計費每趟次加收100元,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搭乘計程車請全程配戴口罩,以保障駕駛與乘客安全。

桃園市計程車春節連假每趟次加收50元;桃機排班計程車按趟次計費每趟次加收100元。示意圖:截自freepik

交通局表示,桃園市計程車現行運價為1250公尺90元,續程每200公尺加收5元,車速每小時5公里以下累計80秒加收5元;桃機排班計程車得加收15%停留服務費,起程收費105元、續程收費每200公尺5元加15%、延滯計時收費每80秒加收5元。

 

交通局指出,今年的春節連假計程車加收運價實施期間,自明(112)年1月19日凌晨0時至1月29日晚間24時止,共計11日。實施期間桃園市計程車比照往年按每趟次加收50元;桃園國際機場排班計程車每趟次加收100元。計程車駕駛人依計費錶功能選取計入春節加成,依計費表顯示金額向乘客收費。民眾乘車時間如果跨至加成運價時段,統一以「上車時間」為準,例如上車時間為1月18日23時30分,下車時間為1月19日凌晨1時,仍應依原價收費,不得加價。

 

交通局提醒,民眾如果遇到駕駛任意喊價、超收車資或拒載等情形,請記下車牌及發生時間、地點或乘車收據等相關資料,可透過1999桃園市民諮詢服務專線向交通局檢舉,或電洽警察機關(03-3325368)檢舉,經查證屬實者,將依違反公路法或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舉發。此外,未依規定配戴口罩,經勸導不聽者,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裁罰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緩。

 

交通局呼籲,由於春節拜年、應酬場合較多,可多加利用計程車,以避免酒後駕車發生危險,保障自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另請乘客於春節期間搭車時,能夠給予運將朋友打氣與鼓勵,讓大家一起過個快樂、平安的歡喜年。

讀者迴響

您可能也會喜歡

Adblock Detected

Please support us by disabling your AdBlocker extension from your browsers for our webs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