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拾獲錢包占為己有 中壢警追查到案送法辦

by 記者劉筱寧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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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壢分局中壢派出所於1月19日12時左右接獲一名40歲陳姓房仲業者報案稱,錢包遺留在機車座墊上,內置有現金60萬元;陳姓失主發現錢包遺失後,立刻向中壢分局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追查鎖定傅嫌(41歲)、范嫌(42歲),並逮捕到案。

中壢分局中壢派出所於1月19日12時左右接獲一名40歲陳姓房仲業者報案稱,錢包遺留在機車座墊上,內置有現金60萬元。圖:截自臉書

 

東興里里長於社團貼文幫忙網搜抓人,表示好友陳姓(40歲)房仲業者19日12點左右,於中壢區中北路二段因接聽客戶電話,將一個LV手夾包遺留在機車座墊上,內置有現金60萬元,表示嫌犯應該住在附近,請大家協助抓人,警方獲報後立即調閱周邊監視器,查得遭不明人士順手竊取佔為己有,中壢派出所事後成立專案人員,擴大調閱周邊監視器,掌握犯嫌身份,並多方查訪即定犯嫌藏匿處所,調查兩週於1月30日15時左右,分別將傅嫌(41歲)、范嫌(42歲)逮捕到案,並起獲贓款38萬餘元等贓證物,訊後2嫌對於所犯罪行均坦承,全案依竊盜罪嫌將2人函請地檢署偵辦。

 

警方提醒,拾獲他人物品,沒有歸還失主中壢分局,也沒有送交警察機關處理占為己有,恐遭侵占遺失物罪判處罰金,為了一時貪念吃上官司,實在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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