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龜山區海砂屋經市府認定 開放申請中路三號、四號社宅

by 記者諶志明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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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協助桃園市桃園區及龜山區海砂屋屋主儘速搬離有安全疑慮的住家,桃園市社會住宅服務中心公告放寬中路三號及中路四號社會住宅申請條件,桃園、龜山經市府認定為海砂屋之屋主得申請承租。

 

市府放寬中路三號及中路四號社宅申請條件。圖:住發處提供

住宅發展處表示,龜山區光峰社區及金山社區、桃園區正光花園新城及集賢社區是經市府認定之海砂屋社區。自去(111)年5月起,市府安排中路三號及中路四號社宅於首次受理時,保留一定戶數供海砂屋居住者申請入住,目前已有三戶入住,由於後續申請名單陸續用畢,剩餘空戶目前已改由隨到隨辦方式招租。

 

中路三號及中路四號社宅保留一定戶數供海砂屋屋主申請入住。圖:住發處提供

住發處說明,考量海砂屋屋主搬遷規劃可能無法配合原先受理時間,社宅服務中心針對上述兩處社宅公告海砂屋屋主得以隨到隨辦方式提出申請,好處是自公告後至今年底都可受理,服務中心將以申請時間先後,視有無空屋通知合格申請人選屋及簽約點交,但須注意如果今年申請未於年底前排入選屋者,隔年就會取消等候機會,要重新提出申請。此外,申請人一但入住,需於一個月內提供原房屋完成廢止用水用電申請作業文件。

 

住發處補充,中路三號及中路四號社宅申請資格原規定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須於桃園市、雙北、基隆及新竹縣市均無自有住宅,經此次公告後,申請人如為公告中「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清冊」所列地址之屋主,則可排除此限制。其他規定則為申請人需年滿18歲以上,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全員平均每人月收入應低於5萬5920元、不動產總價值則應低於580萬元。

 

住發處指出,受理方式提供線上及現場臨櫃,現場申請請至社宅服務中心一樓櫃台填妥申請書,並檢附戶籍謄本、財稅清單等必備文件。線上申請可至社宅申租網站填寫申請書、上傳相關文件,網站有放置會員註冊及申請教學影片,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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