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牌照稅4/1~5/2開徵 桃園地稅局供多元繳納管道

by 記者黃雅蘭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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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自用車全期、營業用車上期使用牌照稅將自4月份開徵。桃園市地方稅務局表示,使用牌照稅的稅單將於3月下旬陸續寄出,繳納期間自4月1日起至5月2日止,期間末日適逢例假日及銀行業5月1日勞動節放假,順延至5月2日,請車主記得如期繳納,以免逾期繳納被加徵滯納金,每逾3日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10%。

 

使用牌照稅將自4月份開徵。示意圖:截自freepik

地稅局提到,民眾如果因為地址變更或其他原因未收到繳款書,開徵期間可以選擇多元繳納方式。網路查繳作業可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以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加上車牌號碼登入網頁,可查得應納稅額並即時繳稅。繳稅完畢後,可立即於該網頁查詢繳稅紀錄。自3月27日起至5月5日止使用網路查繳作業完成繳稅,還可參加「E化繳稅好速Pay」抽獎活動,詳請可至地稅局官網查詢。

 

地稅局進一步提到,納稅義務人本人也可於上班時間透過地稅局官網連線「視訊客服」上傳身分證明文件,申請補發繳款書繳納;也可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於地稅局官網點選「e觸即發稅務通」,可下載列印繳款書繳納。

 

另外,地稅局指出,地稅局所屬4分局、派駐桃園及中壢監理站服務櫃台,也能申請補發繳款書,或使用地稅局官網的線上申辦服務,申請補寄繳款書繳納;或可以下載行動支付App或持稅單至金融機構、便利商店、自動櫃員機、晶片金融卡、信用卡及電話語音等方式繳納。此外,便利商店僅能繳納3萬元以下稅單。

 

地稅局提醒,車輛如果暫時不使用,請向監理機關申報停止使用,停用期間就可以免繳使用牌照稅,有任何疑問可電洽地稅局(03-3326181 分機2453至2460),將有專人提供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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