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修正都市更新單元劃定基準 將放寬環境檢討指標

by 記者諶志明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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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速推動都市更新,桃園市政府修正「桃園市都市更新單元劃定基準」規定,昨(13)日經審議通過,未來將放寬都更基地檢核條件,包括面臨道路條件,危老建物轉軌都更,以及環境檢討指標條件,期望能增加民間參與意願。

 

加速都市更新,市府修正「桃園市都市更新單元劃定基準」規定。圖:住發處提供

住宅發展處表示,原條文規定須臨接一條以上計畫道路才能劃定更新單元,考量部分更新單元可能無面臨計畫道路,新條文新增臨接已指定建築線且寬度達8公尺之現有巷道且土地面積達1500平方公尺以上者也可以劃定更新單元。

 

市府簡化都市更新環境評估指標,期望能增加民間參與意願。圖:住發處提供

住發處提到,原規定都更重建基地須臨接一條以上計畫道路才能重建,考量老舊市區土地可能無面臨計畫道路,此次放寬面臨已指定建築線且寬度達8公尺之現有巷道且土地面積達1500平方公尺以上者也可以辦理都更重建。

 

住發處指出,為推動危險老舊建物重建以保障市民居住安全,桃市於今(112)年1月己簡化危老建築物的重建審查程序,此次修訂更新單元劃定基準,更考量到部分危老案件可能無法取得所有權人100%同意,只要符合危老建築應補強或拆除者,同意比例達4/5,不須再檢討基地鄰路條件及面積、建物投影面積及環境檢討指標等條件,可辦理都市更新重建。

 

住發處指出,位於非公劃都市更新區域,如欲辦理都更重建,需檢討環境窳陋指標,此次放寬檢討指標從三項到兩項。另配合TOD理念,位於火車捷運周邊800公尺,放寬檢討指標到一項,以加速老舊市區周邊更新。若民眾想進一步瞭解內容,可至住發處官網或電洽住發處都市更新科(03-3324700 分機3100~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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