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一名女子日前向媒體控訴,她在前(110)年11月遭有黑道背景的人士強行擄走後,被性侵、凌虐,事後報警時,質疑警方吃案,把性侵通報成家暴案件處理,且警方還對著她的車輛拍照,質疑警察與黑道掛勾。對此,桃園市刑事警察大隊回應,該案依受理性侵害案件流程偵辦無誤,全案由桃園地方法院審理中。
警方表示,被害人前年11月16日由一名男子陪同醫院就診,由醫院社工與當事人接觸,並未提到性侵,醫院便於當天上午10時進行衛政之家暴通報。被害人另於11月20日至部立桃園醫院驗傷,員警接獲通報到場處理,被害人當下向警方說,因疲憊不適合製作筆錄,警方擔心日後無法聯繫被害人做筆錄,才會拍車牌紀錄,以利後續處理。21日警方再聯繫被害人,對方稱正在刑大報案中。
警方說明,刑大受理後即報請桃園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並陪同被害人前往桃檢製作訊問筆錄。經詳實蒐證後報請指揮檢察官核發拘票及聲請搜索票,執行後全案於前年12月13日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移送桃檢偵辦,該署並於去年8月23日起訴在案。警方依受理性侵害案件流程偵辦此案件無誤,全案由桃園地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