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3日 星期五

酒駕累犯拒酒測遭罰18萬 桃園分署讓他出獄隔天秒繳清

為落實公權力,維護交通正義,貫徹政府「酒駕零容忍」政策,確保民眾行的安全,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持續強化執行滯欠酒、毒駕罰鍰案件。桃園市中壢區一名54歲薛姓男子去(111)年9月騎乘機車遭中壢警分局攔查,因拒絕酒精濃度之測試,遭桃園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18萬元,薛男逾期未繳清,交裁處遂移送桃園分署執行。桃園分署先扣押薛男存款,另經調查發現,薛男同時因酒駕觸犯公共危險罪服刑中,桃園分署為給予其自新的機會,暫緩收取已扣押之存款,而薛男於本(6)月出獄後隔日,即將18萬元罰鍰全數繳清。

 

義務人酒駕案件繳款收據
薛男出獄後隔日,即將18萬元罰鍰全數繳清。圖:桃園分署提供

桃園分署表示,薛男於去年9月24日下午4時起至同日晚間11時許在中壢區某釣蝦場暢飲啤酒,離開時騎乘普通重型機車上路,行經中壢區實踐路52巷7號前被警方攔檢盤查,詎薛男當下拒絕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遭普仁派出所警員舉發後,由交裁處處以18萬罰鍰,並吊銷薛男駕駛執照,3年內不得重新考領駕照,同時命其應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桃園分署進一步提到,又因當時現場員警發現薛男仍有不能安全駕駛之情況而決定將薛男送醫抽血檢驗,檢驗結果發現薛男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1.098毫克,而將薛男以觸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之公共危險罪報請檢察官偵辦,經桃園地方檢察署偵結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由於薛男先前有多次因公共危險案件被判刑之紀錄,經桃園地方法院審理結果認定薛男為累犯,處有期徒刑4個月,併科罰金3萬元,薛男因而自今年2月間入監服刑,刑期本月間屆滿。

 

桃園分署提到,此外,因薛男逾期未繳納拒絕酒測的18萬罰鍰,經交裁處移送桃園分署執行,執行人員先核發扣押命令查扣薛男金融機構之存款,桃園分署為給予薛男自動履行義務及自新的機會,暫緩收取已扣押之存款,而薛男於本月出獄後隔日,即將18萬元罰鍰全數繳清。桃園分署期許薛男能痛定思痛,戒絕酒駕行為,開啟嶄新的人生。

 

桃園分署強調,「公義與關懷」是桃園分署辦理執行業務所奉行的核心價值,執行人員必須堅定執法立場,並針對案情變化隨時調整執行相關作為,以兼顧國家債權之維護及義務人個人權益之保障。桃園分署也再度呼籲,社會大眾應共同拒絕酒駕,遠離毒品,遵守交通規則。如遭裁罰亦應儘速繳納或提出清償辦法,以免財產遭查扣執行而影響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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