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03日 星期五

柵欄突出砸傷人 李宗豪要求市府嚴審停車場許可

桃園市龜山區一名謝姓民眾日前至停車場取車時,因為該路段無人行空間,導致被迫靠停車場內移動,又因為停車場的柵欄疑似設置較為突出,導致柵欄放下時砸中該位民眾。當事人連絡停車場業者無得到善意回應,憤而向警方提出過失傷害之告訴,並向民進黨籍市議員李宗豪陳情此事。李宗豪會勘時發現該停車場無設立許可,且出入口設置處也不符合規定,要求市府加強管理、審核停車場許可,避免再有民眾受傷。

 

 
           
停車場的柵欄疑似較為突出,導致柵欄放下時砸到人。圖:李宗豪提供

李宗豪表示,他接獲陳情後,邀集市府相關單位現勘會後發現,該停車場並無停車場設立許可,而且依規定轉角處不得設立出入口。主管機關居然說,目前沒有相關法令規範業者的柵欄長度及方向。李宗豪認為,現今停車需求益增,大小型的停車場如雨後春筍一直設立,而在使用分區容許內甚至無需設立停場業許可也可以使用,而申請許可的審查條件中又只有針對停車格大小、數量跟殘障車位有所要求,況且現有的停車場均以設立柵欄方式居多,導致業者如設立柵欄都以對業者有利之方式,所以才會導致多件民眾被柵欄砸傷的問題。

 
           

 

李宗豪要求市府未來在審核停車場許可時應將柵欄此項目列為必審條件之一。圖:李宗豪提供

李宗豪指出,他要求市府未來在審核停車場許可時應將柵欄此項目列為必審條件之一,以杜絕再有民眾被砸傷的類似情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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