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3日 星期三

注意!北部萬安演習今登場 未配合管制最高罰15萬

今(112)年度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6號」演習採「有預警、分區同時段」方式實施,桃園市屬北部地區,今(24)日下午13時30分至14時實施30分鐘警報傳遞與發放、疏散避難、交通及其他必要管制,桃園市警察局請民眾務必配合警報之發放,就地實施疏散避難演練;另14時至14時30分在桃園區中油桃園煉油廠實施災害救援,並於快樂國小開設戰時災民收容救濟站,進行30分鐘實作演練。演習期間「違反命令實施疏散避難與交通及其他必要之管制」,依民防法第25條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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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習期間「違反命令實施疏散避難與交通及其他必要之管制」,依民防法第25條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示意圖:讀者提供

警方提醒,演習警報發放後,車輛靠邊停放並遵循警察、民防人員引導就近進入防空疏散避難設施避難,或依地形、地物切實掩蔽。各公、民營事業單位照常營運作業,惟須關閉門窗及實施人員管制,公司行號、商家、場館、學校、工廠及其他有人員活動場所,包含居家者,應緊閉門窗、簾,並關閉室內燈源、避免人員進出。

 
           

 

有關交通管制,警方說明,高鐵、台鐵及捷運各班列車正常行駛,下車旅客立即接受執勤人員引導,實施疏散避難;演習地區內高速公路於各交流道實施管制,下交流道車輛,比照行人實施避難;若身處空曠地區,可利用周邊地形地物、涵洞、地下道及橋墩下方,具掩蔽功能之處所進行避難;國內各機場、港口停泊之機、船均照常起降、靠離與行駛,惟下機旅客及接送親友立即接受執勤人員引導實施疏散避難。

 

警方表示,民眾聽聞防空警報或接獲手機告警訊息時,室內人員應關閉瓦斯及電源,立刻進入所在處所,如辦公大樓、住家等防空疏散避難設施或地下室,就近避難;若附近無避難處所,應於建築物內尋找堅固且窗戶較少的房間內進行避難。至於室外行人、車輛駕駛及乘客,應遵循警察及民防執勤人員引導,或運用手機,依據演習時所接獲之國家級警報簡訊、「警政服務APP」導航進入附近有防空疏散避難設施標示牌處所,大樓保全或住戶應開啟地下室車道之鐵捲門或柵欄,協助進入避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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