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2號東向15.4公里處大湳路段昨(21)日下午17時11分許傳出火燒車意外。國道警察表示,一名26歲陳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該路段時,發現車輛有異狀,趕緊停靠路肩,車輛隨後起火燃燒,所幸現場無人傷亡。現場濃煙造成車流回堵約3公里,並影響主線車道車流。火勢在17時25分許由桃園市消防局撲滅。
消防局第一大隊說明,現場為1輛行進間的自小客車起火燃燒,燃燒引擎室及車內前座,燃燒面積2平方公尺,詳細起火原因,尚待火調科進一步調查釐清。
警方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規則,上路前應確實檢查車輛,避免因車輛機件損壞,造成行車危險,發現車輛有異狀,應啟亮方向燈並注意後方來車,漸進式滑離車道停在路肩待援,若車輛無法滑離車道時,應顯示危險警示燈,並於後方100公尺以上擺放故障標誌,人員盡速下車面向來車,退到護欄外或安全處所待援,並利用1968 APP警政報案功能向國道警方報案求援。